2008年宁德市中考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定及呈现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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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1-16 10:06:58 |
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定及呈现方式 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。考试必须当场亮分。 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,三项计300分,再折算成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255-300分为A级、210-254分为B级、180-209分为C级、180分以下为D级,A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20%,达不到20%的降分至达20%止;B级(含B级)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50%,达不到50%的降分至达50%止;C级(含C级)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80%,达不到80%的降分至达80%止。 2008年,报考一、二级达标高中正取生(含保送生、定向生)的考生,升学体育考试成绩需达B级以上(含B级)。报考一、二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和其他达标高中、非达标普通高中、中职学校(含五年专)的考生,升学体育考试成绩需达C级以上(含C级)。 今后,拟将升学体育考试等级成绩与中考其他等级学科成绩一并形成“等级组合”,供县(市、区)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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